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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东乡区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
  • 来源:本站 时间:2017-10-11 发布人: 阅读: 次 字体:【
  • 抚州市东乡区民政局

    2016年部门决算

     

       

     

    第一部分 区民政局部门概况

    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
         二、部门基本情况

    第二部分 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
    一、收入决算情况说明

    二、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    三、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    四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
    五、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    六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

    七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

     

    第三部分 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

    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

    二、收入决算表

    三、支出决算表

    四、支出决算明细表

    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

    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

    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

    八、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表

    九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

     

    第一部分  区民政局概况

     

    一、部门主要职能

    (一)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,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,拟订全区民政工作的政策和实施细则办法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
    (二)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。

    (三)牵头拟订全区优抚政策,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、优待、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,承办烈士报批手续,褒扬烈士,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;负责伤残的退役军人残级评定报批和伤残器械的配置;负责参战参试人员身份认定工作;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,承担东乡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

    (四)负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(志愿兵)的接收安置工作,并落实其待遇;指导和协调全区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育、开发、使用工作。

    (五)牵头拟订全区救灾工作政策,牵头组织、协调救灾工作,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;负责灾情的核查、统计、上报和发布工作,管理、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;牵头组织指导救灾捐赠、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;承担东乡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。

    (六)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、政策和标准,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;组织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,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、医疗救助、临时救助工作;牵头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。

    (七)牵头全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,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,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,指导村(居)民委员会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,推动村(居)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。

    (八)牵头全区行政区划工作,拟订全区行政区域规划;负责乡(镇)行政区域的设立、撤销、调整、更名、界线交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。负责全区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,协调处理边界争议和纠纷;承办与毗邻地市(区区)的边界线勘界工作。负责全区的地名管理工作,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,制定本区地名管理办法,并监督实施。

    (九)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,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;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;组织指导社会捐工作;指导老年人、孤儿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。

    (十)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、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工作。积极倡导婚姻习俗改革,依法办理婚姻登记,指导乡(镇)婚姻登记管理工作;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;牵头制定殡葬工作发展规划,指导殡葬行业管理,规范殡葬行业服务行为;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殡葬管理改革,倡导文明丧葬习俗。

    (十一)牵头全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。

    (十二)拟订全区老龄工作发展的改革、规划和实施办法;督促检查区老龄工作委员人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落实情况,并综合上报,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、协调工作。负责全区《老年人优待证》发放。

    (十三)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、政策和职业规范,推进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。

    (十四)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    二、部门基本情况

    县民政系统有预算单位3个(民政局本级、社会福利院、乞讨人员救助站)。编制人数 23人,其中:行政编制11人,全额拨款事业12人;实有人数58人,其中:在职人数30人,包括行政人员20人,事业人员10人 ,退休人员 28人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第二部分  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
     

    一、收入决算情况说明

   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668.96万元,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,较上年无增长;本年收入合计2668.96万元,较上年增长15.5%,主要原因是:工资标准标准。

   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:财政拨款收入2668.96万元,占100%

    二、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   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2668.96万元,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668.96万元,较上年增长15.5%,主要原因是:工资标准调整。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,较上年无增长。

  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:基本支出2668.96万元,占100%

    三、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   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68.96万元,决算数为2668.96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100%

   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: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68.96万元,决算数为2668.96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100%

      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:工资福利支出414.85万元,较上年增长16%,主要原因是:工资标准调整,社保支出增加;商品和服务支出50.77万元,较上年增长4%,主要原因是:单位新增人员办公设备购置;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.27万元,较上年增长2.6%,主要原因是:工资标准提高;其他资本性支出11.14万元。

    四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   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.97元,决算数为15.97万元,完成预算的 100%,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%,其中:

    (一)因公出国(境)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,决算数为  0万元。

    (二)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.13万元,决算数为  16.08万元,完成预算的100 %,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3 %。主要原因是:严格控制接待。

    (三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.4万元,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9.4万元,决算数为9.4万元,完成预算的100 %,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%。主要原因是:局机关公务用车取消。

    五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
   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67.01万元,较上年增长10%,主要原因是:工资标准调整。

    六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

   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。

    七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

    部门应对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,并公开主要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。

     

    第三部分  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

     

    (详见附表)

     东乡县民政局本级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