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 录
第一部分 团抚州市东乡区委概况
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二、部门基本情况
第二部分 团抚州市东乡区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
二、2018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情况说明
第三部分 团抚州市东乡区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
一、收支预算总表
二、部门收入总表
三、部门支出总表
四、财政拨款收支总表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表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第一部分 共青团抚州市东乡区委概况
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(一)据区委的中心工作及团市委有关指示精神,制定全区共青团工作任务计划,负责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全区各级团组织工作,交流工作情况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,树立先进典型。
(二)负责全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,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,坚持对青年团员的教育和引导,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、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。
(三) 组织带领团员青年投身改革开放的实践,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。带领、引导团员青年岗位建功、岗位成才,提高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。
(四) 开展全区青年人才培养工作,抓好青年人才队伍建设。
(五) 开展团的组织建设,负责建立健全区属各级团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,负责发展团员工作和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。
(六) 调查分析本区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开展情况,及时向区委、团市委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(七) 加强对区属团干部的培养和管理,关心团干部得成长,协助各级党组织对团干部的选拔、考核及培训。
(八) 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,加强同人大、政协、政府的联系,利用各种渠道及时反映青少年的呼声和要求,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。
(九) 搞好青年统战工作,并受区委的委托,领导全区少先队的工作。
(十) 关心青少年全面成才,加强青少年文化工作,全面提高全区青少年综合素质。
(十一) 承办区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部门基本情况
团区委有预算单位1个。编制人数4,其中:行政编制4人,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人数0人,实有人数2人,其中:在职人数2人,包括行政人员2人,离退休人数0人,其中离退休人员0人,退休人员0人。
第二部分 团抚州市东乡区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
(一)收入预算情况
2018年收入预算为51.6万元,其中,财政拨款收入40.79万元,上年结余10.81万元。较上年略有增长,收入预算增加17万元,其中财政拨款增加17万元。
(二)支出预算情况
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为51.6万元,其中: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:基本支出51.6万元,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.42万元,商品和服务支出44.18万元。
(三)财政拨款支出情况
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0.79万元,其中: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:基本支出40.79万元,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.42万元,商品和服务支出33.37万元。
(四)政府性基金情况
无。
(五)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
2018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44.18万元,包括办公费42.68万元、公务接待1.5万元。
(六)政府采购情况
无。
二、2018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情况说明
说明部门“三公”经费年初预算总额和结构,及各项增(减)变化原因。
团抚州市东乡区委“三公”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.5万元。其中:
因公出国(境)费0万元,比上年无变化。
公务接待费1.5万元,较上年约有减少。
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,比上年无变化。
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,比上年无变化。
第三部分 团抚州市东乡区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
八张表(详见附表)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(明细到项级),结合部门实际,参照《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》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