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 录
第一部分 抚州市东乡区政法委概况
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二、部门基本情况
第二部分 抚州市东乡区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
二、2018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情况说明
第三部分 抚州市东乡区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
一、收支预算总表
二、部门收入总表
三、部门支出总表
四、财政拨款收支总表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表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第一部分 抚州市东乡区政法委概况
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(一)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区委、区政府的工作部署,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。
(二)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,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。
(三)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,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(四)指导社会管理综合治理,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。
(五)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,协调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、处、队、庭、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。
(六)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,抓好执法督促工作,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,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,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。
(七)指导下级综治委和政法部门工作。
(八)完成区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任务
二、部门基本情况
政法委有预算单位1个。编制人数12人,其中:行政编制10人,后勤事业编2人。在职人数共17人
第二部分 抚州市东乡区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
(一)收入预算情况
2018年收入预算497.52万元,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.45万元,上年结余83.07万元,较上年预算减少7.2%.
(二)支出预算情况
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97.52万元,其中: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:基本支出497.52万元,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4.44万元;商品和服务支出141.2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.88万元,较上年减少7.2%。本年项目支出预算全部转入基本支出预算。
(三)财政拨款支出情况
2018年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14.45万元,具体支出情况是:基本支出414.45万元,具体分解为工资福利支出324.86万元,商品和服务支出88.59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万元。
(四)政府性基金情况
无。
(五)政府采购情况
政府采购情况没有列入预算
二、2018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情况说明
样式:
抚州市东乡区政法委“三公”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.98万元。其中:
因公出国(境)费0万元,比上年增(减)0万元,主要原因是:没有人员出国出境。
公务接待费8.98万元,比上年减少1.62万元,主要原因是:节约开支。
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,主要原因是:取消单位公务用车,公务用车实行集中调配。
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,主要原因是:单位全部取消公务用车。
第三部分 抚州市东乡区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
八张表(详见附表)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(明细到项级),结合部门实际,参照《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》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。